(一)河南自貿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設立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河南省勞動力市場條例》《河南省人才流動條例》《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和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豫政 〔2015〕56號)
(二)河南自貿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1、有明確的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開展業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
3、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河南自貿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申報材料
1、 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表1份。
2、 申請報告(機構名稱、開辦資金、人員狀況、服務場所、辦公設施、業務范圍、發展規劃、預期規模和效益等) 1份。
3、 工商營業執照1份。
4、 驗資報告;法人代表、股東身份證明;服務場所房屋所有/租賃證明;專職工作人員身份、學歷、職業資格證書;辦公設施清單1份。
5、 機構章程、管理制度1份。